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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乾安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2020-7-7

乾安县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已经实施,为确保国家补贴资金安全,农民真正受益,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特此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7月7日,如有问题拨打举报电话:0438-8236001。

乾安县业农村局

乾安县财政局

乾农财联发[2020]13号

关于做好2020年乾安县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园区)、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通知》(吉农机发【2020】11号)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暂行)>的通知》(吉农机发【2020】10号)精神,深入推进《乾安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方案》有效落实,现就2020年乾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20年,我县继续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补贴资金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据实结算兑付,年度结余补贴资金连续滚动使用。

二、进一步调整扩大适用农机具种类补贴范围

为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发展,在保障主要粮食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所需机具基础上,采取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积极推进畜牧业机械和设施农业机械化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机具补贴种类范围。

(一)扩大补贴范围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适当增加种子清选机;畜牧业类挤奶机、剪羊毛机、贮奶(冷藏)罐;设施农业类电动卷帘机、热风炉等,比2019 年新增加1大类、3小类13个品目。

(二)调整部分机具补贴额通用类机具继续实施2019年测算的补贴额,原则上不做调整。对新增加的机具和非通用类机具重新测算补贴额,按有关程序确定后实施补贴。

(三)探索实行新产品补贴试点一是继续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畜牧业机械新产品试点三是推动设施农业机械化建设,积极探索大棚钢骨架等补贴试点,待省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申报,我县力争确定为以上三种新产品试点县。

三、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2020年,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着力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法,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一是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实行补贴申请操作、资金使用管理当年和上一年度并行操作,实现补贴工作年度无缝链接。二是探索推广使用手机APP 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机具核验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进村入户等服务,确保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三是牌证管理机具采取先办证、后补贴操作办法,通过补贴管理系统与安全监理系统对接,实现监理与补贴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减少农民跑腿次数。

四、补贴操作程序

(一)自主选机购机凡是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产品均可享受补贴政策,购机者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并要求经销企业出全额购机发票和合格证手续,购机者也可在生产厂家直接购买,并要求生产企业出据全额购机发票和合格证等手续。

(二)受理申请农机补贴申请和受理可同步进行,购机者本人(或法人)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购机申请,并配合工作人员填写《2020年乾安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登记表》。

(三)资料审核。资料审核人员对购机者身份、所购机具票证进行审核核对,无异议由购机者签写《乾安县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资料审核人员填写乾安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单》

(四)机具核验购机者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单》到农机化主管部门指定位置进行机具核验。机具核验通过后由核验人员和购机者共同在《乾安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单》上签署意见。对牌证管理机具,购机者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申请补贴,免于现场实物核验。

(五)网上录入补贴机具核验通过后,由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人员录入输打《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签字盖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输出后,由负责补贴工作的领导对补贴全过程的资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乾安县购机补贴审批专用章,相关手续资料由农机化主管部门留存。

(七)复核登记。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复核人员主要由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八)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2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资金使用申请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九)兑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五、继续推行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

(一)统筹调度补贴分配资金加强补贴资金执行情况的动态调度分析,及时提出余缺调剂意见,优先使用结转资金,加快补贴资金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余结转的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我县严格按照《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规程(暂行)》(吉农机发〔202010 号)进行补贴机具核验,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

(三)推行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尽快完成形式审核,最晚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待公示期(20 日)结束后及时送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对符合要求的于15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兑付资金,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渠道退回并由农机化主管部门通知购机者,因资金不足需要延期兑付的,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联合向上报告。

六、从严整治突出违规问题

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产品信息、销售信息和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或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查实后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先暂停参与违规行为企业的全部产品补贴资格和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对参与较重及以上违规行为的购机者,按规定给予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处理;对违规产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等违规人员,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有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如有涉嫌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成立领导组织、加强监督管理

成立县政府分管农业工作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农机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乾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监理站、财政局农财科、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业务科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兼任(2020年乾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须提交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各乡镇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从事农机工作负责人、财政所所长任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组织,负责对辖区内补贴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及材料审核。

乾安县农业农村局 乾安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8

作者/出处:乾安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阅读次数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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