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要闻  |  行政通知  |  补贴政策  |  补贴标准  |  补贴产品 补贴申请程序
推广目录  |  政策咨询  |  规章制度  |  公示信息  |  曝光台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补贴政策
请选择字号【 】 
 
乾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度
2019-1-11

乾安县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强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制度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第三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

第四条 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第五条 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把推行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作为优化机制、改进作风和推进工作的重要方法。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责任:

(一)组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二)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

(三)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申报;

(四)指导乡级农机机构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五)负责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数据上传录入和系统维护等工作;

(六)负责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建立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实施方案和工作情况;

(七)审核补贴资金结算初审意见,并向县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

(八)负责补贴机具核验工作;

(九)负责补贴机具信息档案管理;

(十)负责制定工作纪律、岗位责任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十一)按照规定报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和工作总结;

(十二)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责任奖惩

第七条 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对本辖区的县农机主管部门的专项考核,对规范操作,成效显著的县农机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对违反政策规定管理不到位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农机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 对未按规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县农机主管部门,属于管理部门责任的,视情况采取定期不定期通报的方式通报;影响严重的,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属于个人责任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阅读次数 [572]

上一篇  下一篇   
栏目最新 | NEW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2023年度农机购置 与应用补贴工作的通知
 乾安县2021-2023年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财两部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受灾农作物收获机械省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吉林省202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通用类产品确认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吉林省2019年度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
栏目热门 | HOT
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59173]
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 [50437]
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控制指标的通知 [50418]
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20问  [49235]
长岭县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46616]
在全省2010年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6502]
吉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 [45533]
任克军主任在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5087]
任克军在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4522]
2009年吉林省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有关政策解答 [44435]
主办:乾安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地址:鸣凤大街508号   邮编:13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