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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保护性耕作督导的通知 |  
                  | 2016-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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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农机发【2016】10号
 各市(州)农委,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农机局,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委直属各相关单位: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吉农机函[2016]6号)要求,各督导组要在近期组织开展督导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6年6月27日至7月15日。
 二、督导地区及分组
 第一组(松原、白城),抽查通榆县、镇赉县、长岭县和前郭县,成员包括郑建东、张锦川、王贵满、曹殿广;
 第二组(吉林、白山、延边),抽查龙潭区、舒兰市、龙井市和敦化市,成员包括杜少辉、翟坤程、宁文生、尹华光;
 第三组(长春、四平、通化、辽源、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抽查九台区、双辽市、梨树县和东辽县,成员包括郑铁志、刘颖、黄健、曹纯华。
 三、组织形式
 督导采取“看、查、谈”的方式进行。
 “看”是看资料,查看2016年各地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的有关资料;
 “查”是实地踏查,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两个地块进行踏查;
 “谈”是与乡镇领导、作业补贴享受人员等进行交流,掌握基层对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工作的想法;
 四、督导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检查各地保护性耕作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分工,责任划分是否清晰,工作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细化情况。
 (二)申请申报情况:检查承担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数量等信息,申报材料是否全面,合同签订,公示等是否按要求执行。
 (三)面积落实情况:检查落实补贴作业总面积数量,地块大小、位置分布情况。2015年实施地块、近三年深松地块上连续作业面积及分布情况。未落实面积情况。
 (四)检查验收情况:乡镇检查和县级抽查的时间、地点、面积、标准、技术模式等内容。检查验收整体情况。随机抽取两个地块实地核查。
 (五)对各地2016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2017年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调研。
 五、几点要求
 (一)各督导县(市、区)要准备好今年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补贴相关资料,集中放置,方便检查。
 (二)各县(市、区),包括没有承担任务的地区,要围绕开展保护性耕作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今后如何开展等内容准备好汇报材料。
 (三)各督导组在检查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理安排时间。
 (四)督导结束后,各组要认真汇总督导情况,形成督导报告报省农机局。
   联系人及电话:第一组 曹殿广 (0431)88906349  13804314322
 第二组 尹华光 (0431)88906324  15764393679
 第三组 曹纯华 (0431)88906325  15694319610
                           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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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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