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吉农机发〔2022〕2号)和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松政明电〔2022〕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按照生态优先、用养结合、稳产丰产、节本增效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坚持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产业培育并重,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并行,加快在我县全面推行保护性耕作,促进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目标
按照“稳步扩面、质量为先”原则,2022年,全县保护性耕作任务面积180万亩;建设县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1个。乡级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10个,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补助等。
三、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全县全面实施以玉米作物为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进探索大豆、杂粮等其它作物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
(二)技术模式
牢牢把握保护性耕作“多覆盖、少动土”的核心要求,在保障粮食稳产丰产的前提下,尽量增加秸秆覆盖,减少土壤扰动。我县保护性耕作主要有以下几种作业模式。秸秆粉碎覆盖地表直接免(少)耕播种技术,秸秆覆盖地表条带免(少)耕播种技术,秸秆集行覆盖地表免(少)耕播种技术,高留根茬秸秆覆盖地表免(少)耕播种技术。
(三)补助条件
农作物机械收获后秸秆覆盖还田地表的前提下,春季实施机械免(少)耕播种。除条带耕作、机械深松之外,秋季收获后及春季播种前不得实施土壤耕作。秸秆翻埋、耙混、焚烧及联合整地等不在保护性耕作补助范围。
(四)补助方向
根据省里安排我县资金总量和保护性耕作任务,统筹使用补助资金,资金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业补助。稳步实施差异化补助,推进“高质多补”。
(1)玉米作物补助标准。根据玉米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分档实施差异化补助。原则上可分为秸秆大量覆盖、部分覆盖、少量覆盖3个档次。秸秆大量覆盖(覆盖率在60%及以上),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50元;秸秆部分覆盖(覆盖率在30%-60%之间),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40元;秸秆少量覆盖(覆盖率在30%以下的),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30元。各档实际补助标准根据全县最终实施总面积确定执行。
(2)大豆、杂粮等补助标准。实施免(少)耕播种作业的地块实行统一标准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40元。
2.高标准应用基地补助。高标准应用基地以秸秆大量覆盖为主。建立县级应用基地1个,面积不少于1000亩;乡镇级应用基地10个,每个基地面积不少于200亩;补助标准每亩不超过150元。其中,县级应用基地由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数据监测、对比实验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提取支付,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工作确定。
(五)补助对象
作业补助对象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农业经营主体和作业服务主体。具体补助对象由各乡(镇、场、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应用基地补助对象为承担建设任务的实施主体。
(六)补助方式
保护性耕作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按照相关要求,先进行查验核实,确定拟补助的面积、对象和金额,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面积、补助金额和补助对象。由县农机主管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向财政部门提报资金需求,县级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应用基地补助由农机主管部门审定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
(七)查验核实
各乡(镇、场、街道)负责查验核实工作,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下,根据工作实际,主要依据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方式进行查验核实,必要时也可用人工现场测量方式核验。主要查验秸秆覆盖还田、机械免(少)耕播种作业等情况。作业期间县级农机部门按照比例进行必要检查。
四、工作程序
(一)落实任务面积
自秋季收获开始至春耕生产前,根据年度任务指标,组织分解任务面积,并将相关指标落实到乡、村、合作社或农户。
(二)组织查验核实
在春季播种作业结束后,即组织开展面积查验、公示等工作。并于4月20日至6月6日,以周报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送保护性耕作实施进度。并于8月30日前完成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的查验核实工作。
(三)补助资金结算
对保护性耕作作业情况核验结束后,农机主管部门根据核验结果向本级财政部门提报资金兑付申请,财政部门及时向补助对象兑付补助资金。应用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及基地技术指导费用也要及时兑付到位。
(四)工作情况总结
农机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保护性耕作实施情况工作总结及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起政府领导、上下联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方力量,配套工作经费,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农机主管部门及各乡(镇、场、街道)成立保护性耕作实施领导小组,统筹内部人员配备,强化推进措施。逐级落实任务面积,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村、到户,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基地建设
加强对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管理,落实“1+1+2”技术指导方式,组织做好与专家指导单位对接,为技术指导提供现场工作条件。县级应用基地采取免耕播种方式,免耕播种应不少于基地面积的30%,安排2种以上适合本地的主推技术模式,在相邻地块设置传统耕作方式对照田,进行试验对比验证。每个基地承担现场演示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基地展示、验证和示范作用。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及时调整,做到优中选优。
(三)加强效果监测
县级农机部门组织技术推广人员依托应用基地做好监测工作。确保提供监测数据真实、全面、准确。
(四)加大政策联动
加强与黑土地保护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等有关政策的衔接配合,推动政策同向用力,将更多适宜保护性耕作区域纳入实施范围。鼓励深松整地作业进行苗期深松,合力巩固提高保护性耕作稳产丰产效果。财政部门保障保护性耕作工作经费。
(五)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手机、网络、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各种媒介,针对“疫情”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保护性耕作技术、政府扶持政策等,促进技术进村入户,观念深入人心。组织建立技术指导服务队伍,深入基层、农户、田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培训和技术服务,让种植经营者、农机作业者掌握保护性耕作的核心要领,促进技术规范应用。
(六)加强信息公开
建立查验核实和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以多种形式公开补助的程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等。将受益农户、补助面积和补助金额等相关信息,在当地进行公示,让补助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在补助实施中出现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
(七)加强监督管理
明确补助作业地块的核验标准,强化具体监管措施,严防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加快推进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工作。建立专门的档案,相关文件资料、信息化平台监测数据等要留存备查。
附件:
1.乾安县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
2.2022年乾安县保护性耕作任务分解表
3.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验收核准单
4.2022年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及补助情况汇总表
5.2022年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情况一览表
附件1:
乾安县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袁向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冯立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宏雷 县财政局局长
迟占军 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张 彪 乾安镇镇长
蔡永杰 所字镇镇长
王海超 大布苏镇镇长
甄春蕾 让字镇镇长
陈 灼 水字镇镇长
解建辉 安字镇镇长
梁岩石 道字乡乡长
陈晓光 赞字乡乡长
董志涛 余字乡乡长
昔成国 严字乡乡长
刘子良 大遐畜牧场党委书记
吴春辉 鹿场党委书记
霍立军 良种繁育基地党委书记
于 辉 腾字种畜场党委书记
孙铁生 驰誉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彦峰 荣业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大勇 如松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迟占军(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