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智能监测,定额补助,公开公正”的基本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加快全县耕地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改善耕地质量,增强蓄水保墒抗旱防涝能力。将耕地深松整地项目与保护性耕作项目有机结合,提高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质增效,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
二、实施条件
(一)实施范围
我县适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乡(镇、场、街道)。
(二)技术要求。
1、作业时段。2022年全县耕地深松项目实施分为春季、苗期和秋季三个时段进行。
2、质量要求。春季、苗期深松整地作业深度≥25厘米的作业面积作为任务完成数量统计,不给予作业补助;秋季深松整地作业深度≥30厘米的作业面积,给予作业补助;正常深松整地作业,机具入土出土、规避障碍物等所产生的深度不足面积,视为作业面积合格(深松深度合格率须≥90%)。
3、机具要求。
深松整地作业所用机具须为通过相关部门推广鉴定的专用深松机械,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农艺要求,配置碎土、弥平部件,淘汰无翼铲的纯凿式深松机,以提高深松整地作业质量。深松机需加装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
三、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服务提供者,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可优先安排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优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耕地深松作业。
四、补助标准、方式。
1、补助标准。2022年秋季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标准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为进一步调动服务提供者及农民实施深松整地的积极性,深松整地项目补助标准每亩25元。
2、补助方式。深松作业补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进行。作业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县农机部门将拨款申请及补助资金汇总表等材料报县财政部门,由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
五、工作程序
(一)确定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
秋季深松补助作业开始前,有意愿参与深松作业的服务提供者,到所在乡(镇、场、街道)自主申报开展深松作业,乡(镇、场、街道)政府根据方案中补助对象、作业机具的要求,确定本年度深松项目作业服务提供者,签订作业承诺书,并将确定的服务提供者及机组信息登记报备。
(二)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安装、调试。
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自主选择购置已与省农机作业电子监测平台互联、互通对接合格的电子监测设备。各乡(镇、场、街道)安排专人监督新购置及原有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使调试校准后的机具达到深松作业质量要求。安装时深松机没有达到方案要求的不予安装,加装的监测设备不允许私自调整和改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落实作业面积。
各乡(镇、场、街道)根据深松任务情况,统筹考虑深松整地项目与保护性耕作项目,优先在实施保护性耕作地块安排实施深松整地项目,规划作业区域,分解作业任务,将任务落实到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调度、统计作业进度情况。如任务不足可申请追加作业面积。
(四)监督管理。
全县深松作业补助全面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以电子监测平台数据为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的政策,取消人工检查验收环节。作业质量、地点、面积等信息均以电子监测数据为准。
各乡(镇、场、街道)在深松作业期内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平台工作,增加监测平台浏览的次数,每天及时查看辖区内作业进展情况,如发现问题(单车日作业量较大、速度过快等),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进行核查。二是加强项目实施定期调度和督导,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三是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等争议情况,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核验,最终结果以现场核验认定数据为准。
(五)兑付补助资金。
1.深松作业结束后服务提供者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打印《2022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项目统计表(3)》确认后上交乡农机、财政部门,作为发放作业补助的依据留存。
2.乡农机、财政部门,依据监测平台认真审核作业服务提供者提交的统计表中服务提供者、作业面积等信息。对存在重耕现象的,核实后取消重耕面积;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的,待现场核验后,确认有效面积。登录监测平台打印《2022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项目统计表(5)》进行村、乡7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机、财政部门。
3.县农机、财政部门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对乡级提交的统计表相关信息进行平台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2022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项目统计表(7)》,由县农机部门进行7个自然日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由县(乡)财政部门履行补助发放手续,兑付作业补助资金。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做好深松作业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财政、农机、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二)明确任务,强化落实。
各乡(镇、场、街道)要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精心组织开展辖区内深松作业补助工作。要成立以乡(镇、场、街道)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所所长、农机工作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担负起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强化技术服务和安全指导、督促检查、数据核对、材料上报、资金兑付等具体工作。合理分配作业任务、确定补助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补助对象、承包耕地农民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明确专人负责深松整地远程电子监测平台管理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优先支持整村、整屯推进和大面积连片作业,充分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合理调度农业机械,抓住有效作业时间,保质量、保进度、保面积。
(三)加强督导,强化服务。
县农机部门做好生产组织调度、信息沟通、督促落实、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深松工作顺利开展。乡(镇、场、街道)政府要加大深松整地工作的落实、实施、检查与资金兑付等工作的政府督查力度,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规范有序,坚决防止挪用、侵占和截留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宣传引导,调度总结。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群众开展深松作业的积极性。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农机和财政部门及时调度、统计、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深松资料上报省耕地深松项目主管部门。 |